发放“项目大礼包”,促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添加时间:2022/3/24  来源:县委组织部 廖晓端  点击量:53057

为有效破解部分产业发展难、资产盘活难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问题,平乐县整合资源,全面推动中小型项目下放,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活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

建立健全机制,确保项目“放得下”。成立县、乡两级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向村集体下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协调、项目实施、资金监管、检查督导等运转有效的机制。制定下发《平乐县中小型项目下放实施方案》和《激励村干部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措施》《项目审计制度》等配套制度办法5个。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源,将以农民为直接受益对象、技术要求不高、单个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分批次有计划地下放到村一级,并细化工作任务书和工作流程图,打消项目部门“不敢放、不会放”的思想顾虑。2022年,平乐县全面启动第一轮项目资源下放工作,第一批下放项目120 个、项目资金的投资总额达5000万元,预计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50.15万元,拓宽了村集体经济“源头活水”。

坚持分类施策,确保村级“接得好”。针对项目投资额较小、不涉及安全问题、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有劳动能力贫困群众为主体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承接并组织实施,项目盈亏单独核算,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独自负责,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针对项目投资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需要施工资质的项目,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与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合作共同承接,并由项目所在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的施工队伍共同组织实施,盈亏按照双方合作协议执行。同时,探索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项目实施中聘请项目经理人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和成本核算等具体专业工作,解决村级组织“不会接”“接不住”等问题。

强化利益共享,确保下放“可持续”。以乡镇党委为单位,组织所辖行政村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成立党建联盟和联合公司,组建施工队、运输队、劳务公司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公司+合作社+项目经理+组织”的运营方式,共同实施项目,共同获得项目红利。建立承接项目激励机制,明确项目经理人除获得协议内的固定酬劳外,还可获得项目实施利润超出8%以上份额的15%作为激励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管理委员会成员可提取实施项目新增村集体经济收益中的10%作为有贡献人员劳务奖励,有效调动村“两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项目经理三方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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