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添加时间:2016/3/11  来源:pldj  点击量:96991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最近印发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有关文件,明确了换届纪律“九条禁令”。如发现本地区本单位有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九条禁令”换届纪律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

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077112388

自治区纪委举报网站:http://www.gxjjjb.gov.cn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711238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网站:http://www.gx12380.gov.cn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短信举报:18877112380

市纪委举报电话:(077312388-01

市纪委举报网站:http://app.glmj.gov.cn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7312380

市委组织部举报网站:http://gl.gx12380.gov.cn

市委组织部短信举报:13768912380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

邮编:541100  

  县纪委举报电话:(07737882847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7737896667

县委组织部短信举报:15295806667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地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33

邮编:542400

    中共平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平乐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62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换届纪律的“九条禁令”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版权所有: 中共平乐县委组织部 地址:平乐镇中华街45号 电话:(0773)7882285 Email:plzzb22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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