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基层党建工作简报(第2期)
平乐县2015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安排
基层党建工作是2015年全县“十大项目建设年”重点推进的项目工作之一,体现了县委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全面落实2015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现将
(一)开展乡村干部建设年活动
1、村(社区)干部大轮训
1)制定村(社区)干部大轮训方案。完成时间:
2)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体培训班方案。完成时间:
3)各乡镇制定村(社区)干部轮训工作方案,培训计划和具体安排,上报组织部。完成时间:
4)与广西师范大学联合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完成时间:6月底前
5)选拔一批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浙江大学培训。完成时间:6月底前
6)组织党建示范点负责人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完成时间:4月上旬
7)按各乡镇上报的进度督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时间:全年
2. 建立村干部管理评价激励机制
1)县党建工作组办公室对村干部值班、村干部履职等实行月督查通报制度。完成时间:全年
2)落实桂组通字〔2015〕1号文件。完成时间:4月中旬
3)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村干部履职评价考核办法,报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间:5月初
3. 村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1)编制《平乐县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完成时间:6月前
2)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传大讲堂活动。完成时间:6月起
3)开展村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治月活动。完成时间:7月
4)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洁履职各项工作制度。完成时间:7月底
(二)开展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年活动
4、基层组织创优升级活动
1)党组织分类定级。完成时间:4月中旬
2)党组织制定创优升级方案和计划,上报并公示。完成时间:
3)创优升级检查验收,要求软弱涣散党组织6月份完成30%整顿任务,8月份完成60%整顿任务,10月全面完成整顿任务。完成时间:每月督查,10月验收
5、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1)对“两新”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完成时间:
2)指导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对组建党组织条件不成熟的“两新”组织统一下派党建指导员,重点指导桂林金塑塑胶有限公司、平乐宏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穗美石崖茶专业合作社、新车坪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组建党组织。完成时间:6月底前
3)指导金栗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桂林意达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党支部规范支部建设和党组织活动开展。完成时间:4月底前
6、规范村“两委”工作协调运行
1)制定《村“两委”工作协调运行机制的意见》。完成时间:4月底
2)编制《村“两委”运行工作制度》,并印刷下发。完成时间:7月底
7、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1)完成村级活动场所调查摸底工作。完成时间:
2)乡镇党委建立1-2个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组织参观学习。完成时间:
3)每个活动场所按照“三美四栏六有”标准制定建设目标和整改方案,上报并公示。完成时间:
4)检查验收,要求6月底前完成20%的整改任务,7月底前完成40%的整改任务,8月底前完成60%的整改任务,9月底前完成80%的整改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完成时间:每月督查,10月底验收
8、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
1)各乡镇党委出台规范党组织活动方案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完成时间:4月中旬
2)各乡镇党委指导党组织制定“党员活动日”计划(包含“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完成时间:四月底前
3)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完善“党员活动日”的相关记录、影像等资料。完成时间:全年
4)县党建工作组办公室对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督查通报制度。完成时间:每月督查,11月底验收
9、规范流动党员管理
1)筹备成立平乐同乡(广东)联合会党委。完成时间:10月底前
(三)开展美丽乡村提升年活动
1、形成全县今年重点打造的5个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方案并下发。完成时间:
2、召开全县党建综合示范点责任单位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落实任务。完成时间: 4月底前
3、各乡镇党委制定本乡镇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
4、“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分队召开后盾单位工作会议,形成乡镇党委示范点建设资金支持分配方案,并报县党建工作组办公室。此项工作由分队长和牵头单位抓好落实。完成时间:5月中旬
5、定期了解督查县、乡(镇)两级党建综合示范点建设进度并通报。完成时间: 每月督查,12月验收
(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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